谜踪
  • 在在

    2009-10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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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 即使遗忘是我擅长的,但在短时期内,我都不可能减少对你的热情,所以,独为你,一记。

         其实早过了迷偶像的年纪,而且至始至终,我的偶像永远是那个一秒钟就能左右我情绪的MJ23号,其他的,喜欢的快,丢得更快。

         忘记是需要条件的,比如时间,比如没接触,可是你,显然这两项都不达标。在娱乐方面,我一直是个理智的人,我知道这只是给我生活增添乐趣的的东西,如果看着不开心,又何必碰触,可是人总是矛盾的,那些没带入感的,不能让你紧张,开心,沮丧有情绪的作品显然不能打动人心,可是,那些好的,深刻的,在让你分外感动愉悦的同时必定也有让人为之纠结,痛苦的时刻。这就是矛盾。我一遍遍的找寻那些触动灵魂的东西,在洗涤心灵的同时也在不停的虐待自己的小神经,可是这是我想看的,想接触的,不是吗?

        对你,就是这种情绪,一方面忍不住去揪心挂念,一方面想彻底忘记。以往,我都能做得很好,可是对你,却又不想及时放手。就像有同学说,很幸运,和你生在一个年代,知道了你,但又很不幸,无可救药的陷了进去,会难过,会遗憾,但最终还是喜悦生命中有你。

        所以,我要记下来,在我不小的岁月里允许自己放肆的迷恋,喜欢的时候尽力喜欢吧,毕竟,当不爱的时候,是任凭什么都再也回不去了。。。

        在啊,在。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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